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5-G2-0736-RHZB)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8280053、201508280058 )批准,现就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2-0736-RH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项目 | 项 | 1 |
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24 日至2015年 9 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 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万伍仟 元整(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账户并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6223 5748 63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 月 15 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0 月 15 日09时00分在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高层综合楼中庭二单元一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rhzb.com(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5873735 传真:0771-582895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