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采购(GXZC2015-D3-0793-KLZB)单一来源采购预公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电视台的委托,拟就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电视台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采购(GXZC2015-D3-0793-KLZB)
三、拟采购服务的内容及说明:详见《需求一览表》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公开招标(GXZC2015-G3-0415-KLZB)因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参与投标废标,根据桂财采〔2012〕17号文的规定,经审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专家意见表见附件。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
六、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并同时抄送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电视台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
联系电话:0771-2091282
联系人:黄军忠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2273829、传真:0771-2273500
联系人:韦毅锋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八、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站(www.gxkl.com)。
九、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1 | 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服务 | 1项 | 项目实施工期约为2年。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服务,已按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4〕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广西电视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的工艺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工艺设计服务采购 建设地址:南宁市金洲路东面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的工艺设计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一家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工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 2.2 建设规模: 计划新建的中国-东盟(广西)电视中心将在金洲路东面建设,建筑规模约80000平米,主要技术用房包括:1套800平米多功能综合演播厅及附属用房、1套400平米演播室及附属用房、10套120平米东盟新闻演播室及附属用房、10套80平米节目译音室及附属用房、10套带控制室的语言录音室、2套带控制室的拟音录音棚、1套“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室及附属用房,此外还包括省级电视中心需配备的新媒体及后期制作机房、总控室、服务器机房、全台网及媒体资产用房、应急业务机房、节目传输机房、转播车库等专业技术机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东盟各国同步译制、同步直播能力,专题类节目的制作量为每天15小时,综艺类节目的制作量为每天10小时,动漫制作量为每天5个小时,新闻类节目为每天10小时。需要建设媒资系统,在线存储规模至少要达到500TB,近线存储20PB,离线存储规模16TB。同时具备综艺视频节目制作、网络新媒体节目制作播出以及应急传输的能力。 2.3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工艺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根据建设单位的功能要求,针对上述工艺技术用房,与土建设计单位各专业紧密配合,提出工艺专业要求,并根据由系统所决定的机房功能完成工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设计咨询服务专业包括:电视工艺专业、声学专业、演播室灯光专业、节目传输专业等。各专业服务内容如下: 一、电视工艺专业服务内容包括: 1. 工艺系统设计 主要包括上述各个技术用房所需的工艺视音频网络系统图设计及投资概算。 2. 与土建相关专业配合 主要包括:提供工艺对建筑相关各专业的参数要求表、工艺对建筑各专业(建筑、结构、暖通、消防、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的技术要求,以及预留预埋要求图。 3. 工艺施工图设计 包括以下内容:工艺设备布置图、工艺管道桥架图、工艺接地系统、非标器件图、配电箱原理图、各类特殊做法图等相关图纸。 (注:工艺用电设计包括:各类机房工艺末端配电系统。机房接地系统设计包括:各类机房的工艺接地系统系统。) 二、声学专业服务内容包括: 1. 隔声隔振处理 主要包括:围护结构的选择及处理措施,主要包括:墙体厚度、附加轻质隔墙、轻质“房中房”、地面做法、设备减振、空调机房吸声降噪处理。 2. 隔声吊顶设计。 3. 隔声门、隔声窗。 4. 对需要进行声学装修的技术用房提出声学技术指标。 三、演播室灯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 对各演播室进行专业灯光设计及提出预留条件,包括:灯栅层(灯光设备层)结构承重槽钢,灯光电动吊杆、单机吊点和固定轨道,预留灯光桥架板洞和墙洞,灯光配电,马道,道具门等。 四、节目传输专业服务内容包括: 外来节目信号的卫星接收系统、光接收系统;节目信号卫星上行系统、光传输系统;节目传输监控调度系统。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初步设计3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接建设单位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质量要求:工艺设计图纸、设备清单及投资概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并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合格文件。 服务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初步设计3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接建设单位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附件:专家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