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渗沥液调试及垃圾场专业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渗沥液调试及垃圾场专业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5G06N1981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渗沥液调试及垃圾场专业运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没有负责在建项目;

4、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6、由采购人出具有踏勘证明文件;

7、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8、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7、8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30  (投标文件受理时间09:00-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即茂名市政府对面)。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即茂名市政府对面)。

十一、文件下载链接: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即茂名市政府对面)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分理处 

帐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