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QXCG2015G244长塘镇初级中学校园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QXCG2015G244长塘镇初级中学校园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塘镇初级中学校园整治工程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城区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长塘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 校园整治面积47亩
合同估算价: 约300万元 。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校园道路、给排水、挡土墙、围墙、大门、篮球场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 9 时至 2015 年9月30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及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附: 2015年6月至8月养老保险明细帐单复印件);拟投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五大员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附: 2015年6月至8月养老保险明细帐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到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6开标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 2015 年9月30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6开标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原丽景酒店)8楼808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1开标室
联 系 人: 韦老师 联 系 人: 邓 工
电 话: 0771-4270337 电 话: 0771-6100969
传 真: 0771-5672768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