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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61500260452-1-1

招标项目名称: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人:顺平县水利局 

  址:顺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葛巍然    

  话:0312-8748216

  真:0312-874821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

保定办事处地址:保定市阳光北大街5363

联 系 人:孙贺、苗军锋

电 话:0312-5900266

传 真:0312-5900266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联系人:黄斌

  话:0311-86999719

1.招标条件

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保定市水利局以保市水字【201519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顺平县水利局,受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工程地点:顺平县大李各庄水库;

2.3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坝体及坝肩防渗,溢流堰堰面处理,放水洞改造,扬水站维修、坝脚防护工程,坝肩岸坡防护,防汛路、监测及管理设施等;小(II)型水库,20年设计,100年校核。

2.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施工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2.5施工计划工期:90天。

2.6预计开工时间201511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10年内至少有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水库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鉴定书,需事先经保定市水利局核实确认。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认定的完工日期为起算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925日至2015108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阜公路顺平县肠衣城西行80米路北)3楼交易服务区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1-4)项中所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4纸单面复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0200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1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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