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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5: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ZRDX-BJGP-201509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10-87150241-87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磁器胡同18号

联系方式:010-805726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87150241-87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3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总金额(万元)

包数

项目内容

服务范围

永乐店镇垃圾清理运输服务项目

456

3

垃圾清理运输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包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应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第二包和第三包投标人具有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企业运行良好,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满足运输能力要求,车辆密封完好,符合环保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8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 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有效营业执照,第一包投标人提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应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第二包和第三包投标人提供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8)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15:4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州区东方宾馆A座第一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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