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招标公告
第十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招标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第十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届文博会”)通州区展台设计、制作项目招标的采购人,现诚挚的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项目
项目编号:TZXM-201509234013
立项批文:通财教采指【2015】173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本项目的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确定的金额为准。
采购内容:第十届文博会通州区展览场地租用、展览策划、设计、制作(含视频文件制作)、在设计、制作中所采用的各项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展品运输、展览、频幕及音响租用、展期维护、礼仪服务、参展组织、施工许可管理费、展会后撤展。
展会时间:2015年10月29日—11月1日,布展时间2天,展览时间4天,撤展时间半天。
展台面积:387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23号
联系人:史迎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马小惠、邢亚利
联系电话:10-82575137—285
传 真:10-8257584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布展、展览相关的内容,且须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展台设计、制作项目经验。
2.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和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工商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2.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发售
3.1发售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发售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供应商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有疑问应于2015年9月28日12:0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特别提醒:所有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上述联系人,任何口头质疑将不被接受。
4.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只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问题酌情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9月29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文件传真或E-MAIL传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13:40
6.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