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5年环卫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5年环卫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2-1561-FE534GZB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5年环卫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2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一 1 多功能纯电动桶装垃圾收运车 15辆 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592.5 2 交直流双充一体式充电桩 15套 127.5 二 3 小型电动高压冲洗车 26辆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08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子包一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是指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商可自愿与交直流双充一体式充电桩生产厂家(制造商)组成的联合体,且由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作为主投方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子包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子包一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 4、子包一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2),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5]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3)原件)。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5月份至2015年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当场查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戴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020-83642863转825 | 电话: | 020- 83639545 |
传真: | 020-83497019 | 传真: | 020- 8363930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510160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陈卫民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赵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642863转82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 83639545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
|
|
帐号: | 3602064919200118287 |
|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