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中心商务区博物馆和规划馆外斜墙轻质墙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开封新区中心商务区博物馆和规划馆外斜墙轻质墙板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中心商务区博物馆和规划馆外斜墙轻质墙板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YZB(K)-[2015]-0901号
2.3、本次招标投资额:约 350 万元
2.4、供货时间:项目书面通知15日内进场,每批次进场不得低于3000㎡
2.5、质量:合格
2.6、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开封新区中心商务区博物馆规划馆项目外斜墙轻质墙板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生产厂家;
3.3、投标申请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 30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厅5015室 18 号窗口。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4.4、投标单位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16日上午9点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红波
电 话:18137167970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