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
二、项目编号:DYGK2015-436-LQ
三、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 | 资质条件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包含三个路口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的安装调试能力; 3.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5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09月24日08 时30分至 2015年09月30日17 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7楼招标四部
3.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2015年10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曙光路与温泉路交汇处,市法院对过)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10-14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曙光路与温泉路交汇处,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地址:临清市东环路
联系人:张晓敏 联系方式:1340635289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6楼
联系人:邵光 李敏 联系方式:0635-2992275
201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