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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4: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永清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2015-ZC138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永清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部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府东街北侧县委大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天阳  158031655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采购资金: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永清县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实施地点:永清县环境整治工程涉及村街

采购主要内容:永清县下辖184个村庄内的主要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绿化带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以及连村路区域的清扫保洁,以及所有生活垃圾的清运(含餐厨垃圾)的工作,运输到指定地点;对永清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托管运营,预算价格2331.9707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省、市、县及业主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税务部门登记的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的;

4.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专业环卫服务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4.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除外)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者恕不接待。报名时均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二份,用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联系方式:报名前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售后不退,售价1000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1-8399828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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