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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干鲜果总公司南台商贸中心二号楼二层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4: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干鲜果总公司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FXZB-2015052-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租赁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单位

 1

  1-1

南台商贸中心二号楼二层房屋租赁经营

5年(不含2个月的装修期)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福州干鲜果总公司

3. 预算金额:人民币43万元/年(约26元/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24日至2015年1012日(每天8:30-11:30,15: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6.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950695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刘美英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公司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E-mail:FXZB178@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

 7.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良好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含公司经营计划及近年依法经营业绩与缴税情况)。

 7.3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个人良好资信证明;

(3)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15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1015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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