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SMGX2015-093#-1建宁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招标公告-SMGX2015-093#-1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建宁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SMGX2015-093#-1 2、招标项目内容: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A16) | 详见标书 | 壹批 | 详见标书 |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 林敏 0598-3967063 |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 |
3、预算资金:105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9-24至2015-10-1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三明市东新二路图书馆附楼三楼 | 6、联系人: | 小熊 小戴 | 7、联系电话: | 0598-8955586 0598-8255787 | 传真: | 0598-8252001 | 公司网址: | | E-mail: | smgxzb1@126.com | 8、发布媒介名称: | 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m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 9、投标人资格: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 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 10、投标截标时间: | 2015-10-15 09:0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时间: | 2015-10-15 09:00:00(北京时间) | 12、开标地点: |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东新二路图书馆附楼三楼) | | 13、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 开户名称: |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81040100100023831 | |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9-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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