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都遗址考古发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FCG-F2015063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4日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凤阳县文物管理所委托,现对明中都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明中都遗址考古发掘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文物局
3、招标人:安徽省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做好明中都皇故城遗址保护展示项目的方案设计,需对明中都遗址中轴线等开展相关考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奉天殿遗址、东南角楼遗址、宫城城墙、城内道路等的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明中都遗址考古发掘。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古代城址的发掘经验,主持过不少于10项考古发掘项目;投标人须确保能够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的2015年度明中都城考古发掘执照。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递交投标报名资料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报名方式
2.1报名时间:
2.2报名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联系方式:朱工,电话:15922448324。
2.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业绩等。
报名时提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RMB:1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中都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0981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凤阳县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5506628053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5922448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