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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宣大高速公路完善信息发布系统机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大高速公路完善信息发布系统机电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4738文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24,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及型号;第二阶段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宣大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宣大高速公路原有立柱式可变信息标志进行拆除并运输到指定位置,新建9套悬臂式和5套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及支架、基础、管道、手井等土建施工,增加变压器、配电箱、电缆等,安装防雷装置并做好防雷接地,联系省中心技术人员在宣大路中心和省中心对联网监控软件及其它应用软件进行联调检测,确保监控业务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受控、便于发布信息等,提供安装相关备件和维护工具并完成交接,在张家口设立维护点并提供2年免费维护、软件按统一要求升级、组织技术培训、建立工程档案。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1120日。试运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主要是对全线11套立柱式可变信息标志拆除并新建9套悬臂式和5套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配合相关专项机电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申请中列明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 24 日至2015 9 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由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

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评审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10 16  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0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9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予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6.2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另行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参加第一阶段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ebgp.gov.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

邮政编码:075000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魏伟

人:陈锁同

    话:0313-5983508

    话:0311-85288388

    真:0313-5983506

    真:0311-85288387

 

 

9.附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4)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29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1年(20149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201291日至今)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工作经验。

备选项目经理

1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201291日至今)担任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工作经验。

备选项目总工

1

注: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应当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个抽取出的代码号为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个抽取出的代码号为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共抽取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

2、当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按照抽取顺序产生入围投标人。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上述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毕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当另行组织招标。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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