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平市官江河宁江河口河段整治工程YLGGG20152007-GP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平市官江河宁江河口河段整治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5】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5】115号文下达了广西桂平市官江河宁江河口河段整治工程投资计划917.00万元。项目法人为桂平市水利局 ,招标人为桂平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5〕32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社步镇;
建设规模:投资约为917.00万元。
招标编号:YLGGG20152007-GP。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为左岸整治工程(Z0+700~Z2+640、Z3+350~Z5+110),合同估算价374.22万元;Ⅱ标段为左岸整治工程(Z0+000~Z0+615),右岸整治工程(Y0+000~Y0+930、Y1+780~Y2+265、Y2+580~Y4+180、Y4+230~Y4+680),合同估算价347.88万元。
工期要求: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16年7月7日,计划工期 240 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上游始于教剪塘桥,下游止于榕罗河口,河道整治全长5.06km,护岸总长7780m,管护道路长7780m,下河码头16座,合同估算价917万元。
Ⅰ标段为左岸整治工程(Z0+700~Z2+640、Z3+350~Z5+110),合同估算价374.22万元。
Ⅱ标段为左岸整治工程(Z0+000~Z0+615),右岸整治工程(Y0+000~Y0+930、Y1+780~Y2+265、Y2+580~Y4+180、Y4+230~Y4+680),合同估算价347.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防洪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发售,桂平市水利局负责现场监督。
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 10月 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发售人负责人: 甘工、廖工 联系电话: 0775-4565100、0775-4569690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复印件(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支付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年 10月14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截至开标之日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3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材料原件附投标文件正本)。
6.4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投标单位允许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仅需提供一套项目部管理人员,投标单位在其中一个标段推荐为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再在其他标段推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地 址:广西桂平市县府街297号
邮 编:537200
联系人: 罗工
电 话:0775-3392215
传 真:0775-337553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陈超亮、甘建程
电 话:0775-4569690、4565100
传 真:0775-4565816
E-mail:yunlong_gg@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595831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