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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拟对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090号
二、招标项目: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预算控制价:523000元
四、采购需求:台式电脑37台,笔记本36台,打印复印一体机9台,便携式打印机9台,扫描仪9台,涉密U盘37个,涉密移动硬盘9个;复印机9台,传真机9台,碎纸机9台,保密资料柜37个,便携式保密箱9个,热熔式案卷装订机9个。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一个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进行资格后审,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8: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开标前,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为公司、公司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本招标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变更,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采购人: 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682166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883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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