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仲恺大道至惠南大道)等4个项目PPP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仲恺大道至惠南大道)等4个项目PPP招标代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20150879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C85N0651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仲恺大道至惠南大道)等4个项目PPP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四、采购控制价:112.59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仲恺大道至惠南大道)等4个项目PPP招标代理服务采购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能力且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开通操作账户并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交相关网站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甲级资质。
5、派驻的招标代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执业资格。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年 09 月 23 日 至2015年 09 月 30 日期间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开通操作账户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及发布公告的记录);
3、派驻的招标代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被授权代表所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按格式内容填好里面内容)
八、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35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若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当同时出具授权文件,并提供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5 时00 分(注14 :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包装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五、信息查询:本投标邀请在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和惠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huizhou.gdgpo.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2-224142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系人: 罗工 联系方式:0752-2396092 邮编:51600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