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局2015年政法专款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58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嵩县公安局2015年政法专款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35号。
二、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嵩县公安局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资金控制金额为:235.3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第二标段已招标成功,现对第一标段及第三标段进行二次招标采购。第一标段为2015年度资金执法办案装备,预算资金450000元;第三标段为2015年度资金2012年度警用装备预算资金221100元。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标段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复印机(一体机)、碎纸机)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第三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产品;须提供指纹采集仪、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执法记录仪制造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须是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执法记录仪必须能够与洛阳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工作平台进行无缝隙对接;须提供指纹采集仪与河南省公安厅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共享、互联互查的证明文件(以生产商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5: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 13461058000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