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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CCG(公)2015—033
经陇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陇川县民政局委托,现就陇川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BSDSDH-2015-190。
2、采购内容:大米150吨
   3采购预算:64.5万元
4、交货期:根据采购方需求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采购人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的许可内。
    3、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若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
    4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在项目所在地须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储藏仓库(空调控温仓);
7、具备随时储备加工应急救灾大米的能力,并承诺,如紧急情况情况采购人急需使用救灾大米,中标人保证能在一天内提供出150吨的救灾大米,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在本地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市场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9、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质量要求:大米质量必须达到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芒市团结分理处,户名:唐发兴,账号:6236683970000037772)。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凤同心路47号)。
4、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项目所在地须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储藏仓库(空调控温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储藏仓库的彩色照片或图片等,并提供储藏仓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所在地须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储藏仓库(空调控温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储藏仓库的彩色照片或图片等,并提供储藏仓库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前;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凤同心路47号)。
七、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陇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心路分社
账号:5600008403077012
电话:0692-7173205。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陇川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陇川县民政局
联系人:余先生   13987023643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彩荣   13908820369   0692-2129529 邮箱:175394785@qq.com。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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