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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环保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环保整改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15-002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环保整改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50828]-8223号,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环保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环保整改项目,工程包括:工程设备供货及制作、现场施工、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现场调试直至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达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深圳街185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为3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50万人民币;
3.2企业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具有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吉林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甲级](水污染处理);
3.3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政府采购工程业绩,并附有合同复印件;
3.5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医院污水处理项目);
3.6企业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9_24日至 2015 9_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_10_15 日_11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银行转帐方式,于开标前一日内汇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信息:
收 款 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帐号:0103071000000831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张永成
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光复北路5
联系人:黄蕾
电话: 0431-89983999
 
2015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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