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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局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5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嵩县公安局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34号。

二、 本次招标为嵩县公安局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已招标成功,现对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第二标段为2014年度资金现场勘验综合信息采集平台,预算资金34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承诺,录入系统必须与公安机关录入平台实现无缝隙对接。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投标人应填写资料原件登记表,资料原件随附表单独提交工作人员,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补交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924日至2015930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20日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产品,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   13461058000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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