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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镇域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15-0923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镇域内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保洁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规模:共计6个村、1个街道的巷道及13条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范围:垃圾清扫及余方弃置(将清扫中所产生的垃圾运输处理)。

2.3服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镇域内。

2.4服务周期: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后,30日历日之内首次清扫完毕,服务期为一年。

2.5服务质量要求:按甲方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环境卫生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街道清洁及垃圾清运。

3.3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242015930,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101613  3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深圳街3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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