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农药及植保施肥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委托,对其所需农药及植保施肥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5】49号
2.招标需求:项目共分四包,分包情况、技术参数要求见下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含量2.5%,水乳或乳油剂型,规格每瓶≤500克. |
2 | 高效氯氰菊酯 | 含量4.5%,乳油剂型,规格每瓶80≤毫升 |
3 | 己唑醇 | 含量30%,悬浮剂型,规格每袋≤8克 |
4 | 大型植保施药机 | 自走式,电启动,四轮驱动,动力在18至50马力之间,药箱容积400-600公斤,喷福8米-10米,进口喷头,日作业能力500—600亩。 |
半自动小型植保施药机 | 四轮手推式,药箱、汽油机及药泵一体,药箱容积150-200千克,扇形喷头,管长200米以上。 |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该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1-3包投标人须具有“农药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3.4 1-3包中标人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3.5 4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机械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3c)、鉴定证书或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报价相同条件下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河南省建设有售后服务站的优先中标。
3.6 4包中标人在交货时必须附有检验合格报告,
3.7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 18: 0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4.3 报名处联系电话:0396-8906606。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留存的投标人资料不作评标使用。
4.5 投标人报名时还须另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并单独装订并加盖公章,用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6 购买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2包人民币 捌仟元/包;3-4包人民币柒仟元/包。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9 日 17:0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否则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及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曹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0396-8939201
正阳县监察局 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