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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安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侦查装备等采购(XPRG2015136)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侦查装备等采购(XPRG201513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侦查装备等采购(XPRG2015136)

项目编号:XPRG2015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公安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陈宁 0775-4572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 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分标: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研判系统(软件)1套、图形工作站1套、硬盘对拷器2台、视频资料存储设备1套、投影仪1台、打印机1台; B分标:(往来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版)电子港澳证的自助签注机2套、(往来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版)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发卡机1套;C分标: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4台、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2个、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1台、复合机1台;D分标: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电子数据提取中间件收集信息采集设备 1套、电子数据提取中间件取证系统1套;E分标:安检设备1台、放射性物质检测设备1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3、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4150)批准的批准,现就侦查装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侦查装备等采购

二、项目编号:XPRG2015136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各分标的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价: A分标: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研判系统(软件)1套、图形工作站1套、硬盘对拷器2台、视频资料存储设备1套、投影仪1台、打印机1台; B分标:(往来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版)电子港澳证的自助签注机2套、(往来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版)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发卡机1套;C分标: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4台、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2个、掌纹自动识别中心系统1台、复合机1台;D分标: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电子数据提取中间件收集信息采集设备 1套、电子数据提取中间件取证系统1套;E分标:安检设备1台、放射性物质检测设备1台。

政府采购预算价:A分标:玖拾叁伍仟元整(¥935000.00);B分标:柒拾壹万伍仟元整(¥715000.00);C分标: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D分标:叁拾万元整(¥300000.00);E分标:陆拾陆万捌仟元整(¥6680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3. 潜在投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属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备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万元整(¥10000.00);B分标:捌仟元整(¥8000.00);C分标:贰仟元整(¥2000.00);D分标:叁仟元整(¥3000.00);E分标:柒仟元整(¥7000.00)。

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缴纳时间必须在2015年10月15日下午6时00分前缴纳。并将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若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仍未到达收款人账户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 贵港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0775-4572277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传真:0775-4556706

地    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6024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计划编号: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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