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5-318 财2015年第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受怀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 标 人: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住院大楼 2、项目投资:约53万元 3、项目供货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必须具有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县二级医院以上(含)的化验室化验柜台及化验室防腐排毒通风设备系统项目业绩壹份;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是在中国认监网可查询到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012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23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止(北京时间)。联系人:丁时青,联系电话:0556-5101688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部,位于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报名资料: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申请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县二级医院以上(含)的化验室化验柜台及化验室防腐排毒通风设备系统项目业绩壹份,附合同和验收合格报告单; ⑷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的书面承诺原件。 (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证书复印件装订,且所有报名资料均应设置目录,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郝明清 电 话:13013176092 集中采购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人:丁时青 电 话:0556-51016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人:丁伟 电 话:0556-4632400;传真:0556-4632400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怀宁县招标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备注: (1)本项目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提请相关行政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3)附件: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