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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2015金华镇西谢营村道路新建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09: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宛城区2015金华镇西谢营村道路新建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宛城区2015金华镇西谢营村道路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WJJS[2015]GK165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5826日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922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隆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伍拾贰万零肆佰柒拾柒元贰角肆分(¥520477.24)

项目经理:王彬,证书编号:豫241141459459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伍拾贰万零捌佰叁拾伍元肆角肆分(¥520835.44)

项目经理 郑来伟,证书编号008481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义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伍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壹元叁角贰分(¥521551.32)

项目经理:谢春峰 ,证书编号豫241121227334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龚主任     13837768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13203760381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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