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灵川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存量)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桂林市灵川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存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桂农办(2015)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编号:JLGXZB2015-021G。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灵川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存量)。
2.2建设地点:灵川县潮田乡。
2.3招标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1个,新建田间道路约 5.96公里,渠道 21.69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投资金额:实体工程部分约82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Ⅰ、Ⅱ、Ⅲ、Ⅳ、Ⅴ共5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 240天(日历日)。
2.8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有一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职工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及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及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7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参与其中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程序:Ⅰ标→Ⅱ标→Ⅲ标→Ⅳ标→Ⅴ标,若某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评审的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8投标人有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义务。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造价员证书;(4)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招标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查询有效);(7)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管理员、造价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开标前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按上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2发售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3 日至2015年 9 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73-2310588,联系地点: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
4.3凡报名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不包括图纸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5 日9:30时整,递交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 gov.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川县灵南路25号 地 址: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
新大厦F座A3-2
邮 编:541299 邮 编:541002
联系人:申亮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773-6820991 电 话:0773-2310588
传 真:0773-2677633
电子信箱:GXGLJL5888@163.com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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