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密州大道南延道路与郑州铁路局相关铁路交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5)15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密州大道南延道路与郑州铁路局相关铁路交叉工程监理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密市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 计划投资:约4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新密市密州大道南延道路与郑州铁路局相关铁路交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应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3 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需查询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劳务合同、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帐号:7616 0154 8 0000 2874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新密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恒信咨询网》、《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8166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任先生、耿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 86688491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下页)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监理证复印件;
9、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附: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格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总监理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业主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