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移民管理局委托,就卢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2项目编号: 豫财企(2014)17号
2.3项目概况:范里镇苗村文化室、范里镇新庄村卫生院及范里镇后峪村文化室土建施工工程;
2.4建设地点:范里镇苗村、范里镇新庄村及范里镇后峪村建设
2.5计划工期:共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本工程施工期间不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需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5投标企业持有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拟任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⑨ 相关企业及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及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一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0月15日16时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