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校内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的委托,就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校内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校内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已经宛财采购【90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二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阳市第二中学校
2.2项目编号:NYZJGK2015-230
采购编号:宛财采购903-2号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报名期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0、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2年9月22日—2015年9月22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同时
5.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第二中学校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7-63539998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