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15年度赵各庄项目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涞水县2015年度赵各庄项目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涞水县2015年度赵各庄项目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HBZJ-BD-2015N143
招标人名称:涞水县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涞水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局长 0312-453303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17A05
电 话:0312-2199590 181312565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第二标段:整地及单项工程
第四标段:扬水站材料采购
第五标段:苗木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涞水县河东小流域、菩萨峪小流域、玉斗小流域。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三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 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
3、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需出具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2015年年度检测报告;
4、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6、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五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 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3、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质原件:
报名时携带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加盖公章留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窗口(涞水县东大街73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31256510
传 真:0312-506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