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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畜牧局通许县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猪引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畜牧局委托,就通许县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猪引进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通许县畜牧局
2、项目名称:通许县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猪引进项目
3、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23号
招标编号:LDZB(K)-[2015]-0901号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3个包:
第1包:种猪480头
第2包:种猪480头
第3包:种猪487头 (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总投资:约246万元。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三、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3、供应商应具有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9月23日-2015年9月 29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A4复印件二套。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许县畜牧局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15093634639 电 话:1873899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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