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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招标公告
               
一、一、招标条件
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已由邢台市水务局、邢台市财政局以邢水农【2015】207号文件、邢水财压采招标核【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投资和地方自筹相结合,招标人为隆尧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共涉及3个乡镇的6个村,分别是大张庄乡的南王庄村、张家口村,固城镇的乡观村、王桥村、北西董村,莲子镇的耿庄村。该项目需更换200QJ40-91/7型水泵126套,铺设PVCφ110(0.63MPa)输水管道302698.50m,聚丙烯出水口7547个,智能计量设施360套,建标志牌6座。
 2、本次招标共分十一个标段 :
第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井用潜水泵采购及安装 ;
第三标段:泵管首部及拆安;
第四标段:塑料出水口及PVC三通、弯头 ;
第五标段:智能计量设施;
第六至十一标段:φ110(0.63MPa)PVC管材。
3、本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第三标段:具有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第四标段: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近三年具有出水口供货经历(证明材料以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5、第五标段: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其中计量设施中采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近三年具有智能控制系统供货经历(证明材料以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6、第六至十一标段: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PVC管材必须具有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参与六至十一标段中两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潜水泵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三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四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供货经历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五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电气设备国家3C认证、近三年供货经历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六至十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φ110(0.63MPa)PVC管材的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及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2015年以来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8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隆尧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隆尧县康庄路328号 
联系人:李永斌        
电话:0319-66916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A座1606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文娜 0311-83857865  1310655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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