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新增子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新增子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就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新增子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新增子站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PZC2015-5608Ag-5194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范围:
编号 | 名称 | 数量(套) |
1 | PM2.5分析仪(含一年耗材) | 1 |
2 | PM10分析仪(含一年耗材) | 1 |
3 | 氮氧化物分析仪(含一年耗材) | 1 |
4 | 二氧化硫分析仪(含一年耗材) | 1 |
5 | 一氧化碳分析仪(含一年耗材) | 1 |
6 | 臭氧分析仪(含一年耗材)、臭氧校准仪(含一年耗材) | 各1套 |
7 | 动态校准仪(含一年耗材) | 1 |
8 | 零气发生器(含一年耗材) | 1 |
9 | 控制电磁阀、接头、管路等 | 1 |
10 | 气象仪(五参数) | 1 |
11 |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随机工具等 | 1 |
12 | 城市摄影系统(另附便携数码相机)、佳能单微 | 1 |
13 | 能见度监测仪 | 1 |
14 | 室内外监控 | 1 |
15 | 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含一年耗材) | 2(PM10、PM2.5各1套) |
16 | 数据采集、上传系统(上传至平顶山市站、河南省站、环境监测总站),其中包括数据采集仪、计算机、工控机、传输软件、配套通讯协议等该系统所需一切硬件及软件 | 1 |
17 | 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含检定合格证书)、空调、流量计 | 各1套 |
18 | 电脑笔记本(三星,930X2-K02) | 1套 |
19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套 |
(3)质量标准:合格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主要设备(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臭氧校准仪、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的专项授权;
(4)持有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由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持有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由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⑥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主要设备(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臭氧校准仪、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的专项授权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资质证件。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垂询电话:0375-2366177 18613756927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鹰翔路交叉口西北角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