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购置2014年第二批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购置2014年第二批业务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FFZH-2015-073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路
联系方式:5160020(马女士、王女士)、5160263(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高开区万浩枫景5-1-2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张龙 0310-3176859 151754416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周期: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0日历日内。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单反照相机)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
(4)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单反照相机)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 日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厅(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 日15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13 日下午17:00之前
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