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已由邢台市水务局、邢台市财政局以邢水农【2015】207号文件、邢水财压采招标核【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投资和地方自筹相结合,招标人为隆尧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隆尧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高标准管灌项目,共涉及3个乡镇的6个村,分别是大张庄乡的南王庄村、张家口村,固城镇的乡观村、王桥村、北西董村,莲子镇的耿庄村。该项目需更换200QJ40-91/7型水泵126套,铺设PVCφ110(0.63MPa)输水管道302698.50m,聚丙烯出水口7547个,智能计量设施360套,建标志牌6座。
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监理周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本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0年9月至今)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 日 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隆尧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隆尧县康庄路328号
联系人:李永斌        
电话:0319-66916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A座1606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文娜 0311-83857865  1310655033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