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中心设备购置经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急救中心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投标。
1.项目名称:急救中心设备购置经费项目
2. 项目编号:QTQ-02-2015038
3.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零贰万柒仟柒佰元整(¥11027700.00元)
分包预算控制金额详见下表:
类别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金额(万元) | 合计(万元) | |
第一包 | 1 | 心电除颤监护仪 | 18 | 324 | 380 | |
2 | 便携式胸腔按压机(全自动心肺复苏仪) | 2 | 56 | |||
第二包 | 3 | 呼吸机转运型 | 18 | 85.5 | 166.5 | |
4 | 可视喉镜 | 18 | 81 | |||
第三包 | 5 | 便携式液氧罐 | 36 | 144 | 352.8 | |
6 | 储存式液氧罐 | 36 | 208.8 | |||
第四包 | 7 | 无线智能模拟人 | 1 | 203.47 | 203.47 |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段投标,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 采购服务内容及用户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9月23日到201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2号楼9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8.本项目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设答疑会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不予不接受。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
1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2号楼901室
联系人:薛翀 电话:010-64822248
传真:010-64822248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公示。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