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JSJSA-2015-3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53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
联系方式:赵志斌 0312-80191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倩 0311-6802534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计算机、集中储存系统、执法记录仪)原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代理机构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