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店镇永二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永乐店镇永二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07-CZGC-1509045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大街9号
5. 采购人电话:010-69568182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217116
9. 采购内容:
分包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用途 |
01 | 广场建设 | 209.16 | 1批 | 广场建设 | 否 | 广 场 |
10.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6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施工总承包叁级包含叁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09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至下午12:00-16:00(北京时间)。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21室(小街桥西北角),每套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5. 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太阳花酒店三层会议室。
16.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10-57217116 传 真:010-68372884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