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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农业局泊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1: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泊头市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泊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泊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观兵

项目联系电话: 134838466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泊头市农业局

地址:泊头市

联系方式:王观兵 13483846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乐娜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小区1-3-29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泊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18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王观兵  134838466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小区1-3-29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83816208

 

采购内容:泊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包含资料收集、人员培训、权属调查、核实面积、测绘成果、公示确认、梳理问题、登记造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建立确权数据库及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归档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

第一标段:泊镇、开发区,总面积约为26064.46亩;

第二标段:王武镇,总面积约为31884亩;

第三标段:洼里王镇,总面积约为31002.35亩;

第四标段:文庙镇,总面积约为37713.15亩;

第五标段:齐桥镇,总面积约为62677亩;

第六标段:营子镇,总面积约为49423.03亩;

第七标段:寺门村镇,总面积约为55849.05亩;

第八标段:交河镇,总面积约为42180.94亩

第九标段:郝村镇,总面积约为46174亩;

第十标段:四营乡,总面积约为42176.21亩;

第十一标段:富镇,总面积约为45986亩;

第十二标段:西辛店乡,总面积约为49666.8亩;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基本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地籍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责任人具有测量或测绘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5、投标人可以就各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责任人职称证书(测量或测绘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23日至2015年9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1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0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联系方式:15100186605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监督部门及电话:泊头市采购办 0317-8196200

泊头市监察局0317-8178218

泊头市公管办0317-806710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基本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地籍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拟派项目责任人具有测量或测绘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5、投标人可以就各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责任人职称证书(测量或测绘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4.5712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河北省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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