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七里营镇县乡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乡县七里营镇县乡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乡县七里营镇县乡公路、桥梁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5】131号
三、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本项目位于新乡县境内,其中:Y010远大路-大张庄公路,改建,长度3.8公里,三级公路;X022洪新线阳兴立交桥至八马线公路(107辅道)、新胡韦线南新庄至高庄原阳界公路,改建,长度6.37公里,三级公路;八柳树1号桥,改建,中桥,桥梁全长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已落实。
2、招标范围:
施工标: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标段划分:
施工:
S-1:Y010远大路-大张庄公路;
S-2:X022洪新线阳兴立交桥至八马线公路(107辅道);
S-3:新胡韦线南新庄至高庄原阳界公路;
Q-1:八柳树1号桥;
Q-2:丁庄1号桥。
监理:
JL-1:Y010远大路-大张庄公路;X022洪新线阳兴立交桥至八马线公路(107辅道);新胡韦线南新庄至高庄原阳界公路;
JL-2:八柳树1号桥;丁庄1号桥。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工期:
施工:
S-1:60日历天
S-2:60日历天
S-3:60日历天
Q-1:120日历天
Q-2:120日历天
监理:
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施工标段S-1、S-2、S-3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标段Q-1、Q-2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监理标段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
8、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3日--- 2015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7:0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联系人: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十三、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9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交通局0373-7083530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