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高标准建设项目(物质类)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鄢陵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高标准建设项目(物质类),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由豫财发(2015)7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鄢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三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鄢陵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高标准建设项目(物质类)
招标编号:YLZFCG201508135-H
2、建设地点:鄢陵县陶城镇。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内容:
第3标段:S11-100KVA固定式变压器8台购置及台区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3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四、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09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鄢陵县委党校院内会议中心4楼)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374-7332167。
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第3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按以上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09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鄢陵县委党校院内会议中心4楼)。
招标文件的发售:3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姚女士 葛先生
联系方式:0374—7750288 13603748600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1893748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