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2015-2017年宾阳县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不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公开招标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宾阳县财政局委托,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2015-2017年宾阳县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不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5-2017年宾阳县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不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BYGKGC[2015]04A
三、采购内容:宾阳县2015-2017年宾阳县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200万元(不含本数)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A标: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B标:市政公用工程、C标:园林绿化工程、D标:公路工程、E标:水利水电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A标:独立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B标: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C标:独立法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D标:独立法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E标: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外地的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和《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水利水电、公路资质除外,C标只需《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所投标段的对应专业(C标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高级工程师)。
参加E标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五、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分标不用提供);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人和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元(刷卡不收现金),售后不退。不受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A标:
B标:
C标:
D标:
E标: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和开标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及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发布。
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宾阳县政府大院内)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
联系人: 唐鸿雁
电 话:0771-825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