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已由国质检财函(2014)7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东新区拓展区G-4地块,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处,聚源路以东300m,南邻祥盛街;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1栋19层高层建筑、2层裙房和周边2层地下车库,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规模376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不含预埋配合)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以投标报名情况为准,若投标人报名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将进行资格预审。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报名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1702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1702室)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概不邮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371-5519633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18037515272
2015 年 9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