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放射科、ICU修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放射科、ICU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放射科、ICU修缮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KJZB-2015-19-公开
二、项目需求:
标段A:放射科修缮;
标段B:ICU修缮;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标段A工期30日历天;标段B工期30日历天;
标段A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放射科;
标段B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ICU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 后)。
8、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报名时留复印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五楼512室)。
六、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十、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医院
联系人:梅助理 联系电话:66963021
地址:二七区康复中街1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6037867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371-66364470 传真:0371-66364470
邮编:450004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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