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东新区撇洪沟工程翻板门、支墩及液压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明光市城东新区撇洪沟工程翻板门、支墩及液压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 M115-2135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城东新区撇洪沟工程翻板门、支墩及液压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 |||
实施地点 | 明光市城东新区指定地点 | |||
招标人 | 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格要求 | 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均须具有以下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质量要求 | 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 |||
交货期地点 | 交货地点:明光市城东新区指定地点 | |||
采购规模 | 采购预算额:71.74万元。 |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 | |||
发布时间 | 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 |||
信 息 内 容 |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采购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 | ||||
投标担保金:柒万元整 其中: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信用保证金:伍万陆仟元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担保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打入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2015年10月12日17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3800 0034 048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9月22日起在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倪林 电 话:1870550135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道群 电话:13955010538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5年9月26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mglfbest@sina.cn 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5年9月27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