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建设开发公司中山市南区河埔工业园7号路交通工程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区建设开发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南区河埔工业园7号路交通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河埔工业园7号路交通工程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658-1501SZTC64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883855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南区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
联系方式:钟先生88891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88385502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项目内容:南区河埔工业区7号路交通工程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
- 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上限为人民币418617.67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含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提供2015年3至2015年8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 技术负责人须为市政(或道桥、路桥、公路、道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015年3至2015年8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3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7、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86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24 至 2015年09月30日 17:2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五、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 9月3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