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采购物业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淮学院委托,对黄淮学院采购物业保洁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5】199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物业保洁 | 约十个月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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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不分标包。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3.4.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4.2需具有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3.4.3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元月1日以来100万元及以上合同1份;
3.4.4售后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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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7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1036661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 黄淮学院物业保洁
项目介绍: 黄淮学院南北两校区包括学生宿舍和部分教学、行政用房的物业保洁服务
一、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物业保洁 | 1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1、黄淮学院南、北两校区包括学生宿舍和部分教学行政用房的物业保洁服务。 2、教学楼共9栋,每栋楼各配置值班员1名,其它教辅用房均配置值班和保洁人员。 3、两校区所有垃圾清运、路面、硬化面、运动场、绿地等清扫及保洁。 |
主要技术指标: 一、学生宿舍人员配置要求 1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2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3号寝楼保洁3人,值班6人 4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5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6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7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8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9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10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11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12号寝楼保洁2人,值班3人 13-14号寝楼保洁6人,值班3人 15-16号寝楼保洁6人,值班3人 17-18号寝楼保洁6人,值班3人 19-20号寝楼保洁6人,值班3人 21-22号寝楼保洁6人,值班3人 23-24号寝楼保洁7人,值班9人 维修工4人、垃圾清运2人、经理4人 二、教学行政用房保洁及值班人员配置要求 1号教学楼值班1人 2号实验楼值班1人 3号教学楼值班1人 新综合办公楼保洁7人,值班1人 5号教学楼保洁5人,值班1人 6号教学楼值班1人 7号教学楼值班1人 8号教学楼值班1人 9号教学楼值班1人 10号教学楼值班1人 11号教学楼值班1人 图书楼保洁10人,值班2人 科技产业园保洁2人,值班1 各个报告厅、会议室 保洁人3人 三、路面、硬化面、运动场、绿地保洁人员配置要求 北区:行政楼东南北路、篮球场、操场、2号寝楼南北路、2号寝楼南北路边道、6号路、8号教楼东侧南北路、8号教楼东侧东西路、8号教楼东侧南北小路、新行政楼南侧、大门口南北路、1号教楼门口、环形总园、环形总园边道、2345号路、2345号路总边道 南区:大门口、图书馆东侧东西路、超市北、超市西、图书楼南楼东、图书楼后、图书楼西侧小路、10号教学东、10号教楼中间、14号寝楼西、20号寝楼东、篮球场、球场中间路、足球场、艺术楼南南北路(西侧)、艺术楼南南北路(东侧)、艺术楼广场、图书楼南小路、环形总园边道 两校区保洁人员共计30人 | ||||
质量标准及要求 | 1、学生宿舍值班人员要求 ①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不得在值班室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给予乙方500元处罚; ②严格校产校具的管理,各楼内校产校具的搬出要凭有关部门的手续,并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方可出楼;否则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③严禁经商、拾荒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楼,否则,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④注意保护消防器材,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学校保卫、门卫、有关部门及报警、报案等电话号码; ⑤要具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学生宿舍保洁工作标准 ①保持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烟蒂、无纸屑、无痰迹等杂物; ②大厅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台面、栏杆、宣传栏、柱、装饰物、门牌等保持光亮、整洁; ③玻璃门窗(含纱窗)无手印、尘土、污物,保持干净、光亮,透气良好、完好无损; ④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洁净、完好,四周清洁。 ⑤走道四周、踢脚线、墙面及设施、门框及附属物洁净、无垃圾、无积灰、无蜘蛛网等; ⑥卫生间卫生洁具、洗手台、镜子、金属器具、卫生用品做到清洁、无水迹、头发、污迹、异味,设备完好,墙面四周保持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保持卫生间空气清新,卫生工具不得随意放置,必须有序放置到指定位置; ⑦楼梯扶手及栏杆、步梯干净、光亮,阴角无积灰; ⑧保洁人员必须跟踪保洁到位,保洁不留死角和盲区。 3、教学、行政用房值班人员要求 ①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不得在值班室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给予乙方500元处罚; ②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各办公室及各实验室要经过相关部门准许,方可进入; ③严格校产校具的管理,各楼内校产校具的搬出要凭有关部门的手续,并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方可出楼;否则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④严禁经商、拾荒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楼,否则,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⑤注意保护消防器材,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学校保卫、门卫、有关部门及报警、报案等电话号码; ⑥要具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教学、行政用房保洁工作要求 ①保持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烟蒂、无纸屑、无痰迹等杂物; ②大厅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台面、栏杆、宣传栏、柱、装饰物、门牌等保持光亮、整洁; ③玻璃门窗(含纱窗)无手印、尘土、污物,保持干净、光亮,透气良好、完好无损; ④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洁净、完好,四周清洁。 ⑤走道四周、踢脚线、墙面及设施、门框及附属物洁净、无垃圾、无积灰、无蜘蛛网等; ⑥卫生间卫生洁具、洗手台、镜子、金属器具、卫生用品做到清洁、无水迹、头发、污迹、异味,设备完好,墙面四周保持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保持卫生间空气清新,卫生工具不得随意放置,必须有序放置到指定位置; ⑦会议室门窗及配件、室内地面、墙面、桌面、椅面、天花板等干净、整洁、完好、无污迹、浮灰和破损。室内各种家具、灯具、电器、多媒体设备、各种装饰挂件放置整齐、端正、光亮、整洁、无破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⑧楼梯扶手及栏杆、步梯干净、光亮,阴角无积灰; ⑨保洁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必须跟踪保洁到位,保洁不留死角和盲区。 5、路面、硬化面、运动场、绿地保洁要求 ①保洁人员不迟到不早退,早上7:30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②保洁人员必须跟踪保洁到位,保洁不留死角和盲区; ③保持路面洁净(含人行道); ④运动场及四周清洁,无纸屑、无垃圾等杂物; ⑤绿地面积清洁,无白色垃圾、无纸屑等杂物; ⑥两校区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滞留; ⑦校园内垃圾桶应保持清洁,并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 ⑧校园内公共设施设备应进行妥善保管。 6、其它物业保洁要求 ①校区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房公用部分的卫生保洁,教学楼外围、体育场馆、图书楼、公厕及其它公共设施全部卫生保洁;楼内门卫管理、教室粉笔、黑板擦发放与管理、节水节电、公共财物安全管理等工作;另图书馆物业保洁应与图书馆开放及闭馆时间相适应(早7:30至晚21:30)。 ②两个校区所有楼房内及校园内垃圾箱(桶)、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管。具体要求:楼内垃圾箱(桶)的维护、保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管。如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垃圾箱(桶)、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有乙方负担。 ③垃圾清运:含绿化垃圾、草坪地垃圾等。 ④下水道疏通:含楼宇内下水道疏通。 ⑤保洁范围内管理人员、保卫人员的配备及所有发生的费用。 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体活动和文化氛围的建设及相关制度的宣传。 ⑦负责学校迎评迎检期间突击打扫卫生和校园整治。 ⑧加强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教育,要求员工按甲方制定的标准和要求使用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乙方员工不得在值班室或校园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在校园内开荒种菜或饲养家禽、家畜。值班室不得作居家使用。 7、宿舍零星维修: ①负责学生宿舍楼门、窗、玻璃、门把手、墙面、卫生间、楼梯、下水道、电、水、家具的小型维修,做到效率高,质量好。 ②熟悉责任区内所有设备的小型维修,坚持每日在各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 ③做好维修值班工作。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内容检查保洁人数,维修工人数,工资标准,工具配备,卫生情况并建立考核档案。付款前相关部门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实际百分制测评,低于90分者酌情扣款。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组织专家参与,参与人员不得少于5人。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根据服务内容进行岗前人员培训并建立档案,对员工进行管理和教育。 2、正确使用各种保洁设施、设备,并做好维护、更换工作; 3、教育、引导员工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统一着装,为学院文化建设等提供支持; 4、负责与市环卫等相应管理部门协调关系,支付相关规费。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从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 |
付款方式 | 中标价的总额平均分成十个月,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依次类推。学校每月的考核结果是支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全额支付,不合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额度参见合同)。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保洁工具由中标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材料由业主负责。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交纳违纪、违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期结束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 1、乙方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甲方检查中连续两次低于合格标准; 2、乙方相关资质被市管理部门取消;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甲方学校育人、管理要求,三次以上(含三次)与受益人发生打架、斗殴等现象,造成严重后果者; 5、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罢工、集体游行示威等重大影响较坏的事件; 6、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本次物业保洁服务期限为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三、其它特殊要求 1、投标企业要求物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需提供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证(原件) 2、投标者具有高校物业保洁管理经验,提供近三年内100万元及以上合同1份; 3、投标者服务期内,在岗人员不低于投标人数; 4、投标者员工工资不低于驻马店最低工资标准; 5、各楼宇值班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女不高于55岁,男不高于60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