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内照明设施改造工程-路灯高压供电系统完善改造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内照明设施改造工程-路灯高压供电系统完善改造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郑发改投资【2015】296号,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拟对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3 项目规模:共约1000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具有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企业与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各1个(要求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监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总监姓名,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4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
4.1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证书;
(5)企业及拟选派项目总监的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3的规定))。
(6)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郑州市金杯路1号
电 话: 0371-63987108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949050851